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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2:
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协议书
(参考格式)

  委托方(甲方):评价组织机构

  受托方(乙方):中介机构

  为做好          (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具体绩效评价业务,经双方协商,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评价项目

  二、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三、具体评价时间安排:评价工作将在   (日期)内完成,乙方将在   (日期)前递交绩效评价报告。

  四、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定评价目的和具体要求;

  2.对乙方评价工作质量进行检查;

  3.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4.按协议规定支付评价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评价;

  2.对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按协议规定收取评价费用。

  五、评价费用与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本项目评价费用为    (大写),实行分期支付,协议签订后先预付    (大写),评价工作结束后支付余额部分。

  六、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评价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评价工作。

  乙方未按协议规定进行评价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拒付部分或全部评价费用。

  七、其他事项。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协议中明确,事先在协议中未能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章后生效,协议规定事项完成后自动失效。

  九、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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