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卫疾控字〔2005〕441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呼铁局、包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卫生处:
2005年10月份以来,我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旗汉古尔河镇、扎兰屯市相继发生禽流感疫情,疫情发生后,各级卫生部门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开展人间疫情监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虽然我区未发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但是,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危险因素依然存在,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任务非常艰巨,决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为做好此项工作,卫生部于2005年12月19日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发电〔2005〕7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各项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通知精神,为有效防控我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要将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意识;要认清禽流感疫情随时有可能发生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防控禽流感工作的实际,科学有序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二、各地要加强基层苏木(乡镇)嘎查(村)医疗卫生人员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的培训。农村是禽流感发生的重点地区,也是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危险地区,因此,要将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传授到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充分发挥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发热门诊及感染科的督导检查工作,发挥医疗机构早期发现病人的前哨作用,按照卫生部发布的《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及时准确发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对发现有流行病史的流感样病例、肺炎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及时对病人的鼻咽试子、含漱液等样品进行H5N1禽流感病毒核酸检测,并采集病人急性期和恢复期双份血清进行检测。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地区,要及时将标本送上一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对检测出的阳性标本要及时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 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发生与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