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意见
(淮府[2006]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现就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建设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将政府职能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强化各类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
二、强化分级协调。对涉及两个及以上相关政府部门事项,一般先由主办部门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协办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形成倾向性意见;对部门间协商未果的,可由政府分管市长或分管秘书长主持召开部门联席会,协调解决;经部门协办会、联席会协商,意见分歧仍然较大的重要问题,由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市长办公会予以协调解决;对涉及全局性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金使用和重要人事方面的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三、精简行政审批。对不符合《
行政许可法》设定要求的许可事项一律取消。凡未经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任何部门不得收取,符合省以上规定的收费一律按收费标准的下限收取。严禁办理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严禁将一个许可事项分解成若干小项搞变项审批和收费,能够合并审批、合并收费的一律合并。
四、完善行政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各部门对设在中心的服务窗口要充分授权,避免“两头办理、体外循环”,坚决落实“一门受理、并联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加快政务中心网络建设,逐步实现与市、县区行政服务联网运行。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直接面对公民或企事业单位的部门,都要建立以“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工作人员无缺位、业务工作不间断”为核心内容的工作制度。大力推行主办负责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级政府要明确一个部门主办。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行超时默认。
五、规范行政执法。把加强防范工作放在依法行政的首位,实行提醒在先、处罚在后的制度,不得以罚代管,禁止下达罚没和收费指标,更不准把执法变为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加强执法资格认证和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以城市管理领域为试点,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突出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类干扰项目建设的人和事,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强包等干扰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推行重点工程项目“四个一”、“四大员”制度,完善企地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重点工程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