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确保“村村通”工程建设质量。县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是“村村通”工程的建设主体,具体负责“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当地有线电视网络已被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的县(市), “村村通”工程建设由县(市)广播电视管理部门和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按“一地一网”的原则联合实施。
“村村通”工程建设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集中采购,定期汇报,验收审计。国家和省两级投入的“村村通”建设资金。由国家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广电局按照经济、实用、优质的原则,统一实行政府采购。县(市)配套的资金,由县(市)相关部门实行政府采购。县 (市)级广播电视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严格按技术标准和规范统一进行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级广电部门要将建设进度、建设资金使用以及建设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每月向上一级“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作书面报告。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每个项目完工验收前,都要进行项目审计。项目全部竣工后,由省“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验收。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村村通”工程资金专款专用、落到实处。各地要在当地财政国库系统设立“村村通”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资金专户,确保“村村通”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防止多头签字审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出现,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借机敛财,杜绝专项经费被截留或挪用。各地要将“村村通”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定期上报省“村村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上网公布。省有关部门将组织力量,对全省“村村通”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建章立制.着眼长效,建立和完善“村村通”工程公共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和广播电视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构建确保“村村通”正常运行的有效管理机制,建立“村村通”、“长期通”所需的技术咨询体系、设备维修体系和经费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农村有线电视(包括小片联网)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颁布的农村广播电视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另行颁布),禁止不合理收费,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由国家和省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属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所有,其运行管理由省级广播电视部门委托当地有线电视网运行管理部门负责。当地有线电视网络已被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的县(市),由省楚天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对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所属的“村村通”资产进行管理。市(州)、县(市)配套资金形成的资产产权分别归属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广播电视部门所有,其运行管理主体由产权所属的广播电视管理部门确定。各地要通过行政、经济等措施,整合县、乡、村广播电视网络,逐步建立以县级广播电视网络为中心、乡镇广播电视站(有线电视站)为基础、村广播电视室为依托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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