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工作程序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5]112号)
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省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组织力量研究制订了《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和《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力量迅速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十一月十日
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修目录
一、总体应急预案
《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省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办公室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一) 自然灾害类
1、《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省民政厅
协办单位: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交通厅、卫生厅、建设厅、商务厅、地震局、气象局、粮食局
2、《湖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省水利厅
协办单位:省公安厅、民政厅、交通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省军区、武警总队
3、《湖北省地震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省地震局
协办单位:省公安厅、财政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水利厅、卫生厅、交通厅,省军区、武警总队
4、《湖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协办单位:省民政厅、财政厅、水利厅、交通厅、地矿局、气象局
5、《湖北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省林业局
协办单位:省公安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气象局,省军区、武警总队
(二)事故灾难类
1、《湖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承办单位:省安监局
协办单位:省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水利厅、教育厅、劳动保障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农业厅、国资委、质监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国防科工办、三峡办、地矿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地方海事局,省政府新闻办,武汉铁路局、长航管理局、长江海事局、民航湖北监管办,各保险公司,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武警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