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卫办[2006]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
根据
卫生部监督司《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卫生厅
二00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0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2006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依法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机构监管、传染病防治管理等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推进卫生综合执法。
一、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深入贯彻《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
《若干规定》),推进卫生监督机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市、县、乡镇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职责,整合卫生监督资源,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争取政府进一步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按照《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的支持、指导和检查,加强房屋、执法交通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取证工具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全省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
(三)加强卫生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证;规范检验、监测和审核机构工作,提高检测机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四)根据《广东省2005-2010年卫生监督员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