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05]15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五日
淮南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矿产资源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的通知》以及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有关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指导意见,充分认识这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突出重点,立足治本,全面整治,严格规范,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矿业开发监督管理制度,全面实现我市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为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到2007年底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的各项任务,要突出运用法律手段,综合运用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整顿和规范以煤炭、山石开采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现: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小矿比例明显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市长汪景宁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淮南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