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2005]165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6年春运工作将从2006年元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为期40天。为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期间各项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旅行需要,保证重点物资运输,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原则,扎实认真地做好春运期间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春运工作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2006年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市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调度。各县、区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制定春运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
二、科学组织运力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运量预测和今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学生、民工、探亲流将形成叠加的特点,及早准备运力,适时增加线路、班次,努力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的调度,保证旅客及时疏散。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使运输部门准备足够运力,保证运输需求。
三、强化安全管理
春运工作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将运输安全的各项规章落到实处。在春运前和春运中,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针对道路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联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对县乡道路、乡镇渡口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地域进行一次安全整治,排除不安全因素。要进一步加强对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的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公安、交通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黑车”、“宰客”和“车匪路霸”等各种侵害旅客合法权益的非法活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的查禁工作,完善现行的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此外,各运输部门要努力做好车站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及消毒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四、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