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产品
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意见
(冀政函[2006]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重要作用
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省是国家确定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首家试点省份。省政府将试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筑诚信体系、创新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实现全省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河北的高度,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将这项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逐步铺开,确保成功”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企业自愿相结合、电子监控与技术设备相匹配、省内产品与省外产品相呼应、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确保试点成功。
总体目标:从现在开始到2007年底,全省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省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20万台以上,建成质监系统省市县三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阶段目标:到2006年6月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组织3250家生产企业入网;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3000处;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2500处;在5万家农户布设“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完成质监系统省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