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县(市)要积极推进农村教育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人事管理体制,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撤销乡(镇)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科学设置学校内部机构,打破中小学校长终身制,全面实施教师全员聘用和资格准入制度,严格中小学编制管理,精简和压缩非教学人员。鼓励和引导城镇教师到乡村执教,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制定新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加快调整步伐,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办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三)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确保乡镇必要的支出需要,促进县域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要创新县乡财政管理机制,鼓励县乡增收节支、精简机构和人员。要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办法。省、设区市两级安排转移支付资金要向财政困难县乡倾斜,确保财政困难县乡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要重点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教育、道路、供水、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的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改善农村卫生医疗条件。积极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确保供养经费。
各试点县(市)要积极探索试验县乡财政体制分类改革。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和非农产业聚集度低、缺乏主体税源、短期内不能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心、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乡镇,实行“收支统管、核定收支、超收奖励、节支留用”的统收统支加激励的财政体制,把乡镇作为县财政的预算单位,由县财政对乡镇收支实行分户核算,保障乡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和非农产业聚集度较高、财政收入规模较大的乡镇,实行“分级管理、支出定责、收入分享、责权统一”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扩大乡镇财政收入来源,明确乡镇政府的支出责任,健全乡镇财政职能,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发挥乡镇财政对城镇化建设的促进功能。各扩权县(市)要积极自主试行县乡财政体制分类改革,试行方案报省财政部门审核。
各试点县(市)制定的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由设区市审定,报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备案。
五、切实抓好当前各项工作
(一)做好今年农业税减免工作。2005年全省4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其他县(市、区)农业税税率在2004年基础上再降低2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随正税同步减征或免征。国有农垦企业以及有农业收入的其他农业税纳税单位,执行所在地农业税减免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广泛宣传,规范操作,确保2005年减免农业税政策的全面落实。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的县(市、区)要按照已经确定的计税面积、常年产量和降低后的税率,重新核定农民2005年应缴纳的农业税及其附加额,并张榜公布,取得农民认可。要加强对减免农业税的督导检查,确保全面兑现,不折不扣地将减免农业税的好处落实到农户。免征农业税的地方,要做好农业税征管基础资料的清理归档等善后工作。要认真做好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工作,确保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