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办字[2005]13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河北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河北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纪要
2005年11月25日,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副主任李靖主持召开了河北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农业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交通厅、省物价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地税局、省扶贫办、省编委办、省总工会、省科协、团省委、省妇联等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关于我省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传达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并就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决定》有关工作提出了安排建议;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
会议议定: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好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决定》,紧密联系我省实际,深入搞好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找准制约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调研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省教育厅:(1)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2)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我省职业教育今后五年发展规划提出建议;(3)会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就落实《决定》第二十六条的要求,对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学费收缴办法和标准、收费管理模式进行调研,提出具体意见;(4)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落实《决定》第二十七条的要求,对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情况进行调研,并就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提出具体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1)会同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就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示范性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建设、重点专业领域实训基地建设等,提出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专项建设计划,并就编制我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提出意见;(2)牵头组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和行业,分别就落实《决定》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要求,对我省支柱产业的技术人才现状和需求进行调研,制定我省支柱产业的“十一五”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