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办字[2005]13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我省水系发达,河流众多,但全省七大水系中,除大清河、滦河水系水质较好外,其余五大水系污染较重。全省133个水质监控断面67.7%没有达到国家海河水质目标要求,下游群众反映强烈。由于大量污水在河道、沟渠、坑塘长期积存,对周边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严重危害了群众饮水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作如下通知:
一、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和目标。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是重点流域治理饮水安全。近期主要目标是使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河流水质和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有所好转,污染趋势得到减缓。“十一五”期间各市至少要确定一条污染重、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流作为治理重点,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确保水质有明显改善。
二、进一步加快老污染源治理步伐。一是严格执行强制淘汰制度。对“十五小”、“新五小”及属于国家公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要坚决关停,防止反弹。重污染工业密集区要积极推行“三集中”,即集中治理、集中处理和集中收费,提高污染治理的专业化水平,降低运营成本。对生产规模较小、污染严重的造纸、制革、淀粉、酒精企业或生产线要限期关停。二是认真落实限期治理制度。对造纸、医药、纺织、印染、化工、钢铁、食品、酿造、皮革、电镀等10个重污染行业中由于污染防治设施老化或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达标运行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停产治理。环保部门要设立上述10个重污染行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专门档案,并加大监测和抽查频次。三是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所有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必须持证排污。要结合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核定企业排污总量,对企业进一步治理提出改进要求。加强对污水排放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偷排偷放违法排污企业,坚决依法暂扣或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四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逐渐加重的趋势。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情况调查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污染的综合防治力度;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力度,加强农村人畜粪便、养殖业畜禽粪便和水产养殖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