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1、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及大宗物资供货单位合同中有关质量条款约定情况;
2、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3、设计变更质量管理情况;
4、对施工单位分包管理情况;
5、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情况;
6、质量事故处理及质量敏感部位(重大隐患)处理、控制情况。
(二)勘察单位
1、资质是否满足要求;
2、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3、提交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是否真实、准确;
4、勘察文件深度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三)设计单位
1、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资质是否满足要求;设计变更是否合理、及时;
3、施工图设计文件交底情况;
4、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情况;
5、设计人员按合同要求驻施工现场,服务到位情况。
(四)施工单位
1、资质和项目经理资格以及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情况;
2、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人、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3、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的完善性和合理性及审批手续完备情况。
4、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
5、各施工工序质量自检频率及工程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情况;
6、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情况;
7、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五)监理单位
1、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情况;
2、监理机构项目现场人员及工地试验室的配备情况、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按合同选派总监、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情况;
3、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大纲细则(关键部位和工序的确认及措施)的编制、审批内容的执行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4、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5、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6、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情况;
7、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
8、对主要部位、关键工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审查情况,对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的验证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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