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米沙子等6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上划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
(长府办发〔20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批准,德惠市米沙子镇、万宝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长春市宽城区管辖;九台市卡伦湖镇、东湖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长春市二道区管辖;九台市的龙嘉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长春市二道区管辖;农安县合隆镇所辖行政区域划归宽城区管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米沙子镇等6个镇(以下简称6乡镇)调整到城区后,除土地、规划管理上划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外,原党政领导关系、人大政协组织关系、公检法系统管理体制及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变,委托原县(市)委、县(市)政府继续管理。现将6乡镇土地、规划管理上划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规划编制
6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和修编,乡镇(含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分别在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的指导下进行,由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并经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按法定程序报省、市政府批准。
二、建设用地及建设规划的审批
6乡镇土地使用和建设规划许可,实行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乡镇(开发区)总体规划要分别划定一、二、三类规划控制区。其中一类规划控制区内所有建设工程包括区域内道路、管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由所在乡镇(开发区)规划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报市规划局批准;二、三类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工程,所在乡镇(开发区)规划部门依据乡镇(开发区)总体规划,受市规划局的委托,审理并代发各项行政许可,同时报市规划局备案。市国土资源局要按照三类管理的原则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严格把握一类规划控制区的土地出让。
三、国土及规划部门的工作机构
合隆开发区、东湖开发区是省级开发区,米沙子镇是“省十强镇”,享受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6乡镇中,东湖开发区区域内的东湖镇、卡伦湖镇、龙嘉镇以及合隆镇、米沙子镇保留原国土、规划管理部门,万宝镇原国土管理部门职能不变,规划管理工作继续由万宝镇城建所代管。土地、规划管理上划到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后,合隆、龙嘉、东湖、卡伦湖、米沙子、万宝镇6乡镇及东湖开发区原有的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含万宝镇城建所)人员编制不变、职能不变、资金渠道不变,按省级开发区管理,业务上接受所在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的双重领导,受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的委托,行使国土、规划管理的建议、代办及监督检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