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的通知
(哈政发[2006]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一月十八日
哈尔滨市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吸取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11.27”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包保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采取超常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包保工作责任分工
石忠信同志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丛国章同志分管全市安金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史文清同志负责包保南岗区、阿城市;方世昌同志负责包保道里区、双城市;王世华同志负责包保道外区、五常市;王大伟同志负责包保动力区、宾县;聂云凌同志负责包保香坊区、尚志市、延寿县;张桂华同志负责包保平房区、呼兰区:丛国章同志负责包保松北区、方正县、依兰县;张显友同志负责包保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
三、主要任务
(一)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重点检查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是否深入学习,是否真正贯彻落实。
(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区、县(市)政府领导的责任制落实情况,政府主要领导是否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其他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日程;检查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监管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办公经费和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工作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