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上海市基础
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德[2006]3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教育处:
现将《2006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06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00六年二月九日
附件:
2006年上海市基础教育(含中职学校)德育工作若干意见
2006年是“十一五”上海市学校德育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德育工作全局,按照中央8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两纲”),围绕“两纲试点年”的中心工作,聚焦课堂、全面落实“树魂立根”教育;拓展阵地,构建“两纲”课外教育活动体系,聚焦世博会、聚焦社会公德,夯实中小学生(含中职学生,下同)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一、以“两纲”为目标,把握学生素质发展的重点内容
以“树魂立根”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国家意识、文化认同、公民人格教育为重点的民族精神教育;以公民道德和法制教育为重点,突出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文明教育,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以科学精神与人文素质培养为支撑,提升科学精神,增强人文底蕴;以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为基础,引导学生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和热爱生命,培育健康人格。
二、大力推进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
1、要严格按照沪教委德〔2006〕2号文的要求,积极推进“两纲”的试点工作。要抓好“两纲”学习,深入研究,建好队伍,落实课程攻坚。区县要选择好若干所学校进行试点,并举行试点学校开展民族精神和生命教育的成果展示;探索、总结各个学段、学科“两纲”教学经验,打造一批“两纲”教学的精品课程;推出学科案例选编、音像资料荟萃和网上民族精神、生命教育课程资源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