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突出市容市貌的整治出新,提升南京城市形象。一是继续推进城市亮化工程,以“三圈三片三带”为重点,抓好新建高楼、桥梁、立交的亮化建设,精心打造一批富有区域特色的精品亮化观瞻片区;二是积极推进疏导摊群的综合管理,新建一批网点和市场,引导占道摊点、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对符合群众需要的其他摊点,实施整体出新、定人管理、提档升级;三是围绕城市主干道和景观路两侧、主要景点(区)周边,实施围墙改造、广告店招提档、房屋整治出新等工程,房屋整治出新全年完成800幢;
(4)突出城市管理考核体系的优化,着力构建市、区、街道“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区负总责、街道主抓、条块联动的大城管工作格局,发挥区街主战场、主力军作用。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提升考评档次,加大奖惩力度;
(5)突出城市管理手段的创新,在进一步做好鼓楼区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试点的基础上,启动市级平台,建设数字化投诉举报处理系统,并选择有条件的区进一步试点推广。
(三)十项管理
要顺利完成2006年城市建设“十大工程”和规划、建设、管理“十大任务”,必须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目标定位上坚持运用先进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切实履行好政府在城建领域的公共管理服务职能;在具体举措和做法上坚持“建管并重、更重管理”,以管理促建设,以创新求发展。
1、规划管理
严格规划控制,加强规划执法,规范建设行为,做到没有不经规划的建设,没有不按规划建设的项目,要通过“一书两证”等规划审批事项的严格把关,确保规划实施的强制性和连续性,使规划引导真正落到实处;继续完善规划公示制度,在规划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程序透明度,形成政府规划工作和社会规划意识的良性互动。
2、土地管理
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大纲及前期工作;加强征地拆迁政策考核和利益分配机制的研究制定以及供地后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加强地价管理,积极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努力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加强土地矿产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严格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编制采矿权市场建设规划,完善采矿权招拍挂工作;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积极实施村发展留用地政策;强化土地管理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项目管理
做好项目前期储备,编制重大项目前期储备计划,强化项目安排的科学评估机制,选择一批重点项目试行社会评估;严格城建项目计划管理,杜绝项目决策、变更的随意性;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严格造价控制,做到概算审批准确及时,招投标程序规范公正,工程监理认真负责;落实项目责任考核机制,继续做好招投标确定专业化代建单位的试点工作,制定出台项目代建制相关规定,提高建设单位管理水平;严把决算审批关,加快推行跟踪审计,有机衔接事后审计与前置环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竣工后资产登记和移交制度,推行重大城建项目的后评估制度。
4、施工现场管理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手册、集中培训等方式,认真宣传、贯彻《
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南京工程施工现场围挡标准》;加强检查处罚和工作督查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文明施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工程;加强工地围挡标准化建设,出台全市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工地的围挡标准图集;积极推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试点工作,出台《南京市使用预拌砂浆暂行规定》;定期开展全市性的综合大检查,逐步建立施工现场长效管理机制。
5、建筑节能管理
全面执行城市(含县城)新建住宅、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鼓励采用节能65%的设计标准;大力推进农村住宅集中建设,引导建设“节能省地型”农村住宅;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节能专项审查,严格实施建筑工程的节能单项验收和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备案;加强建筑节能的中间检查,并与施工许可证、房产销售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发放衔接,完善建筑节能过程管理;落实城市规划在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控制措施,加强节能技术研发,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材料、新技术。
6、市场管理
加强对建筑市场行为主体的监督管理,重点规范业主行为,规范建筑企业劳务分包行为,遏制非法挂靠和违法分包;继续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和招投标监管,制定有效措施,加强对招投标各个环节的跟踪管理,提高招投标监管的效率;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行为,建立企业不良业绩记录扣分制度;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提高建筑设计质量和水平,加强抗震设防管理,确保新建工程抗震设防安全。
加强房地产行业管理,制定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拆迁年度计划、房地产年度信贷指引等,保持土地市场平稳有序和房屋市场供需两旺;加强产业组织政策研究,提高分析、预测、运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完成“基于城市建设的南京土地市场运作机理研究”软课题科研项目;以“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出台为契机,启动新建地区出让地块公建配套按新标准实施的试点工作;提高住宅质量和水准,逐步扩大住宅性能认定覆盖范围;加大主城住宅小区尤其是零散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力度,完成40个居住小区出新改造任务,促进小区形象的改善。
7、交通管理
以改善交通出行条件、方便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加强道路交通维护管理。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交通管理体系、合理的交通组织体系、先进的交通指挥体系、严密的交通救援体系,保障城市道路畅通,重点加大智能化控制系统建设力度,在重要路段先行试点应用;加强静态交通管理,完善停车政策、法规及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管理措施,推动公共停车设施投资经营的社会化、市场化进程。
8、城市公共应急管理
逐步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城市应急管理系统,提高城市应变防患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研究制定供水、供电、供气、公交、邮电、防洪排涝等领域的应急预案,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9、城市维护管理
继续按照管理综合化、养护市场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推行管养分开、事企分开,实施城市道路及其承载的各种市政基础设施的综合养护,培育综合作业市场,通过招投标选择养护作业队伍,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养护管理新体制。
10、资金管理
加快盘活现有存量资产,通过充分挖掘土地、自然、文化等潜在资源,努力提高城建项目的运作收益;推行特许经营管理,按照市场机制完善政策,进一步开放城建投资领域,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重大项目资金平衡,加强前期策划论证工作,完善偿债机制,努力实现重大项目资金自我平衡;加强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规范设计、概决算管理,提高投资效益,节约每一分钱用于建设;不断探索融资新渠道,积极推进城建集团企业债券、信托融资等方式的大胆尝试;继续发挥区县融资积极性,完善区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奖励,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加快城市建设。
四、保障措施
着重做好“三个落实、三个确保、三个把关”,全力保障2006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1、三个落实
(1)落实任务分解
将年度计划一级分解初步排出的234个项目,进一步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2)落实责任分工
根据任务分解情况,尽快下达立项批文,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落实时序节点
具体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不失时机、提前启动,落实好涉水、涉绿等季节性项目的时序进度;二是远近结合、能快则快,落实好过江通道、地铁建设等跨年度重大工程的年度目标;三是统筹协调、穿插衔接,落实好背街小巷整治、“城中村”改造等面上工作的实施步骤。
2、三个确保
(1)确保科学规划引领建设
列入计划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将经过科学规划并严格按规划实施,重大工程要组织力量专门研究规划设计,做到“没有不经规划的建设项目,没有不按规划建设的项目”。
(2)确保组织实施合理高效
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精心组织、主动服务,促进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尽最大可能做到既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干扰,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3)确保资金支撑持续可靠
资金筹措总的思路是:经营性(准经营性)项目主要通过市场化运作融资解决;非经营性项目一部分由专业部门、区县和独立主体承担,其余部分由市城建资金负责统筹解决。市城建统筹部分将想方设法创造条件多渠道解决:一是继续发挥城建集团融资主渠道作用,要抓紧解决增加净资产规模和做实做大城建发展基金两个现实问题,增强集团持续融资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区级投资积极性,继续委托区融资建设部分项目;三是扩大BT方式项目融资,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四是借助外力,积极做好亚行水项目贷款等政策性外资引进工作。
3、三个把关
(1)把好工程质量关
严格基建程序,进度服从质量,综合运用政府、市场两种机制,加大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力度,在工程竣工验收严格把关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发现质量问题坚决整改,努力建设精品工程,杜绝豆腐渣工程,真正做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2)把好投资控制关
着重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在规划设计管理环节要科学论证、优化方案,克服“保守设计、平庸设计”,尽可能从源头上杜绝浪费,节省项目投资;二是在建设单位管理环节要加快推进代建制试点,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和专业化管理模式,提高建设单位管理水平;三是在招投标管理环节要严格程序、保证公平,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杜绝假招标和暗箱操作,充分发挥招投标管理在项目投资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四是在项目审计管理环节要严格审计、提前介入和全过程跟踪,做到项目审计全覆盖和跟踪审计重点覆盖,在严格控制决算造价的同时,从审计广度、深度和时间跨度上全面合围,堵住管理漏洞。
(3)把好廉政建设关
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建设,签订城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和重点工程廉政建设责任书,在每项建设工程和每个管理环节构筑起廉政建设的防火墙,把个别腐败行为危害城市建设的风险降到最低;总结推广建设系统政务大厅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进经验,继续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杜绝腐败滋生的环境和土壤;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在城建系统上下形成拒腐防变的良好氛围,按照“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要求,在2006年城建工作中全力夺取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双丰收。
五、实施步骤
2006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按照2月底、5月底、9月底和年底四大时序节点分段推进分批完成,各时段工作重点如下:
1、2005年底—2006年2月底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2月底之前的这段时间,抓紧项目前期准备,加快推进拆迁工作,积极创造开工条件,一批涉水、涉绿建设项目和既事关全局又有节点要求的重点工程要提前启动。
2、3月初—5月底
全面完成本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论证等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拆迁任务;加快推进涉绿建设项目,完成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涉水建设项目,确保新建防洪排涝设施汛前竣工、跨河桥梁水下构筑物汛前完工;各项重点工程全面开工建设,按计划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3、6月初—9月底
按计划继续推进各项任务,工程建设全面进入主体施工阶段,总体进入后期收尾阶段,完成一批重点骨干工程建设。
4、10月初—年底
继续做好各项任务收尾,抓紧推进未完重点骨干工程建设,重点加大个别滞后项目攻坚力度,确保年度工作目标全面完成,并按照确定的2007年城市建设计划,提前启动下一年度涉水、涉绿建设项目。
六、责任分工
2006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计划一级分解为234个项目,当年总投资265.9亿元,责任分工如下:
1、城市规划:共15项,投资约0.8亿元,主要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协作配合。
2、“一城三区”和郊县城镇建设:共48项,投资约64.3亿元,主要由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仙林大学城管委会、江宁、浦口区政府、市建委及相关区县政府分头负责,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3、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共23项,投资约26.8亿元,主要由市建委牵头负责,各区政府及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参与实施。
4、道路交通建设:共65项,投资约100.7亿元,主要由市建委、交通局、发改委、地铁建设指挥部、长江三桥建设指挥部等部门牵头组织,各区政府、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参与实施。
5、环境建设:共45项,投资约22.4亿元,主要由市建委、市政公用、园林、市容、环保等部门牵头组织,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参与实施。
6、公用事业建设:共18项,投资约31.6亿元,主要由市供电、电信、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区政府参与配合。
7、防洪排涝建设:共4项,投资约3.3亿元,主要由市建委、城防指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参与实施。
8、住宅发展:共6项,投资约150亿元(除“三房”工程政府投入10亿元外不计入投资总额),主要由市建委、房产等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参与实施。
9、城市管理:共10项,投资约6亿元,主要由市建委、规划、土地、市政公用、园林、市容、房产、建工、环保、公安等部门分别负责,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协作配合。
详见附表。
各责任部门、各区政府要根据责任分工和组织实施方案,迅速分解落实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制订覆盖全年的实施工作计划,尽快启动、有序推进,精心组织、抓紧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任务。
附:1、《2006年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计划汇总表》
2、《2006年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计划明细表》
3、《2006年南京市城市建设储备项目计划表》
附表一:
2006年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计划汇总表
┌─┬───────────┬──┬────┬───────────┬──────────┬─────────┬─────┐
│序│ 项目名称 │建设│2006年年│ 实施单位 │ 责任单位 │ 投资主要来源 │ 备 注 │
│号│ │内容│度投资(│ │ │ │ │
│ │ │ │ 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 计(234项) │ │ 2659425│ │ │ │ │
├─┼───────────┼──┼────┼───────────┼──────────┼─────────┼─────┤
│一│城市规划(15项) │ │ 8000│ 有关部门 │ 市规划局 │城建资金安排、部门│城建资金定│
│ │ │ │ │ 有关区政府 │ │专项、社会投资 │额安排5000│
│ │ │ │ │ │ │ │万元 │
├─┼───────────┼──┼────┼───────────┼──────────┼─────────┼─────┤
│二│“一城三区”和郊县城镇│ │ 643498│ │ │ │ │
│ │建设(48项) │ │ │ │ │ │ │
├─┼───────────┼──┼────┼───────────┼──────────┼─────────┼─────┤
│1 │建设河西新城区(22项)│ │ 191600│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新区土地运作、贷款│ │
│ │ │ │ │ 部 │ 挥部 │融资、社会投资、部│ │
│ │ │ │ │南京长江三桥建设指挥部│南京长江三桥建设指挥│省专项等 │ │
│ │ │ │ │ │ 部 │ │ │
├─┼───────────┼──┼────┼───────────┼──────────┤ │ │
│2 │建设仙林新市区(16项)│ │ 71200│ 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 仙林大学城管委会 │ │ │
├─┼───────────┼──┼────┼───────────┼──────────┼─────────┼─────┤
│3 │建设东山新市区(1项) │ │ 36210│ 区有关部门 │ 江宁区政府 │区级财政安排、土地│ │
├─┼───────────┼──┼────┼───────────┼──────────┤运作、社会投资、贷│ │
│4 │建设江北新市区(1项) │ │ 19950│ 区有关部门 │ 浦口区政府 │款融资等 │ │
├─┼───────────┼──┼────┼───────────┼──────────┼─────────┼─────┤
│5 │“城中村”改造建设(1 │ │ 20000│ 有关部门 │ 有关部门 │土地运作、社会投资│ │
│ │项) │ │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区政府 │ │ │
├─┼───────────┼──┼────┼───────────┼──────────┼─────────┼─────┤
│6 │其它片区建设(2项) │ │ 147570│ 沿江开发区管委会 │ 沿江开发区管委会 │土地运作、社会投资│ │
│ │ │ │ │红花—机场地区开发建设│红花—机场地区开发建│、区级财政安排、贷│ │
│ │ │ │ │ 指挥部 │ 设指挥部 │款融资等 │ │
├─┼───────────┼──┼────┼───────────┼──────────┼─────────┼─────┤
│7 │县城、小城镇建设(5项 │ │ 156968│ 区县有关部门 │ 有关区县政府 │市城建资金安排、区│ │
│ │) │ │ │ 有关镇政府 │ │县级财政安排、部门│ │
│ │ │ │ │ │ │专项、社会投资、贷│ │
│ │ │ │ │ │ │款融资等 │ │
├─┼───────────┼──┼────┼───────────┼──────────┼─────────┼─────┤
│三│历史文化名城建设(23项│ │ 268156│ │ │ │ │
│ │) │ │ │ │ │ │ │
├─┼───────────┼──┼────┼───────────┼──────────┼─────────┼─────┤
│1 │明城墙风光带保护与建设│ │ 42406│ 有关部门 │ 有关区政府 │市城建资金安排、老│ │
│ │(5项) │ │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部门 │城专项、部门专项、│ │
│ │ │ │ │ 市城建集团 │ │土地运作、社会投资│ │
├─┼───────────┼──┼────┼───────────┤ │ │ │
│2 │中山陵环境综合整治(3 │ │ 119900│南京钟山风景区建设发展│ │ │ │
│ │项) │ │ │ 有限公司 │ │ │ │
├─┼───────────┼──┼────┼───────────┼──────────┼─────────┼─────┤
│3 │历史文化片区更新与保护│ │ 44000│ 有关区政府 │ 有关区政府 │市城建资金安排、老│ │
│ │(7项) │ │ │ 有关部门 │ 有关部门 │城专项、部门专项、│ │
├─┼───────────┼──┼────┼───────────┤ │土地运作、社会投资│ │
│4 │文物保护(3项) │ │ 1850│ 市文物局 │ │ │ │
│ │ │ │ │ 有关区政府 │ │ │ │
├─┼───────────┼──┼────┼───────────┼──────────┼─────────┼─────┤
│5 │社会事业设施建设(5项 │ │ 60000│ 市城建集团 │ 有关部门 │社会投资、部省专项│ │
│ │) │ │ │ 市规划局 │ │ │ │
│ │ │ │ │ 有关区政府 │ │ │ │
│ │ │ │ │ 有关部门 │ │ │ │
├─┼───────────┼──┼────┼───────────┼──────────┼─────────┼─────┤
│四│道路交通建设(65项) │ │ 1006788│ │ │ │ │
├─┼───────────┼──┼────┼───────────┼──────────┼─────────┼─────┤
│1 │对外交通(23项) │ │ 302300│ 有关部门 │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部省专项、社会投资│ │
│ │ │ │ │ 有关区县政府 │ 市交通局 │、交通集团运作、区│ │
│ │ │ │ │ │ 市交通集团 │县财政安排等 │ │
│ │ │ │ │ │ 南京港口管理局 │ │ │
├─┼───────────┼──┼────┼───────────┼──────────┼─────────┼─────┤
│2 │轨道交通建设(2项) │ │ 188000│ 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 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轨道专项基金、贷款│ │
│ │ │ │ │ │ │融资等 │ │
├─┼───────────┼──┼────┼───────────┼──────────┼─────────┼─────┤
│3 │城市道路建设(40项) │ │ 516488│ 市城建集团 │ 市建委 │市城建资金安排、土│ │
│ │ │ │ │ 有关部门 │ 有关部门 │地运作、区级自筹、│ │
│ │ │ │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区政府 │部门专项、社会投资│ │
├─┼───────────┼──┼────┼───────────┼──────────┼─────────┼─────┤
│五│环境建设(45项) │ │ 224258│ │ │ │ │
├─┼───────────┼──┼────┼───────────┼──────────┼─────────┼─────┤
│1 │整治两河水环境(3项) │ │ 62900│ 市城建集团 │ 市城建集团 │市城建集团运作、市│ │
│ │ │ │ │ 有关部门 │ 市市政公用局 │城建资金安排、部门│ │
│ │ │ │ │ 有关区政府 │ 市水利局 │专项、土地运作等 │ │
├─┼───────────┼──┼────┼───────────┼──────────┼─────────┼─────┤
│2 │污水处理(5项) │ │ 40500│ 市城建集团 │ 市市政公用局 │市城建资金安排、市│ │
│ │ │ │ │ 市市政公用局 │ 市城建集团 │城建集团运作、部门│ │
│ │ │ │ │ 有关区政府 │ │专项、社会投资 │ │
├─┼───────────┼──┼────┼───────────┼──────────┼─────────┼─────┤
│3 │绿色南京(21项) │ │ 95508│ 有关部门 │ 市园林局 │市城建资金安排、老│ │
│ │ │ │ │ 有关区政府 │ 有关部门 │城专项、市城建集团│ │
│ │ │ │ │ │ │运作、社会投资、部│ │
│ │ │ │ │ │ │门专项、土地运作、│ │
│ │ │ │ │ │ │区级自筹 │ │
├─┼───────────┼──┼────┼───────────┼──────────┼─────────┼─────┤
│4 │市容环卫设施建设(7项 │ │ 6150│ 市市容局 │ 市市容局 │市城建资金安排、社│ │
│ │) │ │ │ 有关区政府 │ │会投资、部门专项、│ │
│ │ │ │ │ │ │区级自筹 │ │
├─┼───────────┼──┼────┼───────────┼──────────┼─────────┼─────┤
│5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9项 │ │ 19200│ 市环保局 │ 市环保局 │部门专项、市城建资│ │
│ │) │ │ │ 市市政公用局 │ │金安排、社会投资、│ │
│ │ │ │ │ 有关区县政府 │ │区级自筹 │ │
├─┼───────────┼──┼────┼───────────┼──────────┼─────────┼─────┤
│六│公用事业建设(18项) │ │ 316160│ │ │ │ │
├─┼───────────┼──┼────┼───────────┼──────────┼─────────┼─────┤
│1 │供电设施建设(1项) │ │ 169300│ 南京供电公司 │ 南京供电公司 │部门专项,社会投资│ │
├─┼───────────┼──┼────┼───────────┼──────────┤ │ │
│2 │邮政电信设施建设(1项 │ │ 300│ 电信等部门 │ 电信等部门 │ │ │
│ │) │ │ │ │ │ │ │
├─┼───────────┼──┼────┼───────────┼──────────┼─────────┼─────┤
│3 │水、气、公交等设施建设│ │ 75560│ 有关部门 │ 市市政公用局 │市城建集团运作、社│ │
│ │(15项) │ │ │ 有关区政府 │ 市城建集团 │会投资、部门专项 │ │
├─┼───────────┼──┼────┼───────────┼──────────┼─────────┼─────┤
│4 │人防设施建设(1项) │ │ 168000│ 市人防办 │ 市人防办 │社会投资、部门专项│7.1亿元计 │
│ │ │ │ │ 有关区政府 │ │ │入总投资(│
│ │ │ │ │ 有关部门 │ │ │结合民用建│
│ │ │ │ │ │ │ │筑建设不计│
│ │ │ │ │ │ │ │入) │
├─┼───────────┼──┼────┼───────────┼──────────┼─────────┼─────┤
│七│防洪排涝建设(4项) │ │ 32565│ 市市政公用局 │ 市建委 │市城建资金安排、区│ │
│ │ │ │ │ 有关区政府 │ 市城防指 │级自筹、新区土地运│ │
│ │ │ │ │ │ │作、贷款融资、社会│ │
│ │ │ │ │ │ │投资等 │ │
├─┼───────────┼──┼────┼───────────┼──────────┼─────────┼─────┤
│八│住宅发展(6项) │ │ 1500000│ │ │ │“三房”工│
├─┼───────────┼──┼────┼───────────┼──────────┼─────────┤程政府投入│
│1 │经济适用房建设(1项) │ │ │ 有关部门 │ 市房产局 │社会投资等 │10亿元计入│
├─┼───────────┼──┼────┤ 有关区政府 │ │ │总投资,其│
│2 │廉租房供应(1项) │ │ │ │ │ │余不计入总│
├─┼───────────┼──┼────┤ │ │ │投资 │
│3 │危旧房改造(1项) │ │ │ │ │ │ │
├─┼───────────┼──┼────┤ ├──────────┤ │ │
│4 │中低价商品房建设(1项 │ │ │ │ 市建委 │ │ │
│ │) │ │ │ │ │ │ │
├─┼───────────┼──┼────┤ │ │ │ │
│5 │住宅建设(1项) │ │ │ │ │ │ │
├─┼───────────┼──┼────┤ │ ├─────────┤ │
│6 │经济适用房居住片区综合│ │ │ │ │市城建资金安排、部│ │
│ │配套设施完善(1项) │ │ │ │ │门专项、社会投资、│ │
│ │ │ │ │ │ │区级自筹 │ │
├─┼───────────┼──┼────┼───────────┼──────────┼─────────┼─────┤
│九│城市管理(10项) │ │ 60000│ 有关部门 │ 有关部门 │市城建资金安排、部│ │
│ │ │ │ │ 有关区政府 │ │门专项、社会投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