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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环境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两侧和
公共场地环境秩序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
(锡政办发[2006]1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禁止在街道(道路)两侧等公共场地(设施)擅自堆放、作业、搭建、占道经营和乱牵挂、乱涂写、乱张贴的通告》要求,为维持良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创造整洁、有序的市容面貌和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决定于2006年2月-4月,以城市主环内54条道路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环境秩序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以各区为主,集中城管、规划、国土、工商、公安、交通、市政公用事业等相关力量,对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堆放、作业、搭建、占道经营和乱牵挂、乱涂写、乱张贴等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秩序的显见性、多发性违法违章行为开展综合整治,使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城市形象明显提升。同时,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坚持长效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为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新三年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二、整治范围
  以城市主环(金城路以北,青祁路以东,江海路以西以南)以内的54条主要道路为重点整治道路和地区。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月20日至2月10日)。大力宣传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各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开辟曝光专栏或制作专题节目等,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每天有专题性、针对性的宣传报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督促整改。各地区和各部门都要深入做好组织发动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上门宣传教育,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方式,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要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营造人人参与、个个动手的良好氛围。同时,以块为主,组织力量对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擅自堆放、作业、搭建、占道经营和乱牵挂、乱涂写、乱张贴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摸底,为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作好准备。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2月11日至2月20日)。在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照整治标准(详见附件),针对存在的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显见性问题,组织力量落实自我整改措施。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存在违章现象的,要做好自我整改工作。自2006年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向占道经营和无证摊担、无证夜排档收费或以罚代收。主要道路两侧及公共场地周边楼宇、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的产权人或主管单位要及时做好清洗、粉刷、保洁工作,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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