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就业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全省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各市要充分利用公共宣传资源,按照每区不少于十块的标准,在公共场所设立就业政策宣传板块,将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主要就业政策向市民进行宣传;省内各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就业政策宣传专题栏目,广泛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各街道社区发布栏要张贴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就业扶持政策,并向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政策宣传单;辽宁劳动保障网、就业培训网要将就业方面的新政策全部在网上登载,便于下岗失业人员查询,并开通网上百姓投诉专栏。要做好新政策落实的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务必在2月底前,对本系统政策执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
本意见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暂定到2008年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收费减免项目表
2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收费减免项目表
二00六年一月四日
附件1
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收费减免项目表
┌────┬──────────────┬──────────┬─────┐
│部 门 │ 项目名称 │ 文件依据 │ 减免幅度│
├────┼──────────────┼──────────┼─────┤
│ │ │价费字[1992]414号 │ │
│ │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 │ 全 额│
│ │ │计价格[1999]1707号 │ │
│ ├──────────────┼──────────┼─────┤
│ 工 商│2.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同上 │ 全 额│
│ ├──────────────┼──────────┼─────┤
│ │3.集贸市场管理费 │同上 │ 全 额│
│ ├──────────────┼──────────┼─────┤
│ │4.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价费字[1992]414号 │ 全 额│
├────┼──────────────┼──────────┼─────┤
│税 务 │5.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价费字[1992]111号 │ 全 额│
├────┼──────────────┼──────────┼─────┤
│ │6.卫生监督防疫监测费 │价费字[1992]314号 │ 全 额│
│ ├──────────────┼──────────┼─────┤
│ │7.卫生质量检测费 │价费字[1992]314号 │ 全 额│
│ ├──────────────┼──────────┼─────┤
│卫 生 │8.预防性体检费 │价费字[1992]314号 │ 全 额│
│ ├──────────────┼──────────┼─────┤
│ │9.预防接种劳务费 │价费字[1992]314号 │ 全 额│
│ ├──────────────┼──────────┼─────┤
│ │10.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价费字[1992]314号 │ 全 额│
├────┼──────────────┼──────────┼─────┤
│ │ │财综字[1999]119号 │ │
│ 民 政│1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 │ │ 全 额│
│ │ │计价格[1999]2115号 │ │
├────┼──────────────┼──────────┼─────┤
│ │ │价费字[1992]268号 │ │
│ │12.劳动合同鉴证费 │ │ 全 额│
│ │ │计价格[2001]585号 │ │
│ ├──────────────┼──────────┼─────┤
│劳 动 │13.就业前培训费 │辽价发[1993]220号 │ 全 额│
│ ├──────────────┼──────────┼─────┤
│ │ │价费字[1992]268号 │ │
│ │14. 《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 全 额│
│ │ │计价格[1999]406号 │ │
├────┼──────────────┼──────────┼─────┤
│ │15.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计价格[1994]916号 │ │
│公 安 │ │计价格[1999]1707号 │ 全 额│
│ ├──────────────┼──────────┼─────┤
│ │16.印章仿伪网络登记费 │辽政办发[2002]106号 │ 全 额│
├────┼──────────────┼──────────┼─────┤
│ │17.导游员资格培训费 │辽价发[1992]66号 │ 全 额│
│旅 游 │ │ │ │
│ ├──────────────┼──────────┼─────┤
│ │18.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 │辽价发[1992]66号 │ 全 额│
├────┼──────────────┼──────────┼─────┤
│建 设 │19.城市占道费 │辽价发[1992]197号 │ 全 额│
├────┼──────────────┼──────────┼─────┤
│ │20.城市私房占地费 │辽价发[1992]208号 │ 全 额│
│国土资源│ │ │ │
│ ├──────────────┼──────────┼─────┤
│ │21.城市临时占地费 │辽价发[1992]208号 │ 全 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