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学生
课外托管服务机构(午托班)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府办[2006]13号)
《深圳市学生课外托管服务机构(午托班)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6年1月10日
深圳市学生课外托管服务机构(午托班)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学生课外托管服务机构(即午托班)清理整顿工作,根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决定》(深府〔2005〕121号)和市政府《关于清理整顿我市学生课外托管服务机构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5年第429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司其职,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市学生课外托管服务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
二、工作安排
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学生课外托管服务机构举办者的不同性质分为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举办的学生课外托管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校内午托班)与由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以外的单位、个人举办的学生课外托管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午托班)两类进行。校内午托班的清理整顿工作由教育部门负责,根据《关于做好学生课外托管服务机构(午托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深教〔2005〕451号)的要求进行。校外午托班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自查阶段。
1.开展摸底工作。在2005年12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与辖区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对校外午托班的摸底工作,摸清其数量和分布情况。
2.向学生家长发出告知书。各区教育局通过学校向学生家长发出告知书,宣传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安全的重要性及对校外午托班进行清理和规范的必要性,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请家长善尽监护抚养责任,妥善解决孩子的午间照管问题。同时,各学校应根据《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午间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学校要解决学生午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