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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就业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8月21日 实施日期:2009年8月21日)宣布失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就业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6]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就业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一月六日

成都市就业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充分就业的工作要求,从2006年起在全市实施就业实名制,按属地原则,建立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城乡适龄劳动者就业、失业、培训、社保等基本情况,建立起城乡劳动就业动态管理服务机制,使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到每一位劳动者,完善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就业实名制,是指运用劳动力市场电子信息网络,掌握城乡适龄劳动力的就业、失业、培训、社会保险等基本状况,实行劳动就业动态管理和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到人的工作体系。就业实名制主要包括:就业统计实名、培训统计实名、再就业援助实名、再就业优惠证管理实名、社会保险实名等内容。

  (二)就业实名制工作分为:调查录入、网络运行、动态管理、有效服务四个方面。
   
  调查录入。在制订调查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案的基础上,以街道(乡镇)为主体,以社区(村)为基点,划片包干,对调查范围内的城乡适龄劳动力逐户逐人调查,经比对核实后录入调查资料。
   
  网络运行。以全市劳动力市场电子信息网络为统一的运用工具,建立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网联动的就业实名制管理服务网络。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对城乡适龄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信息数据与劳动保障业务平台数据整合,建立全市城乡适龄劳动力资源基本信息数据库。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做到统计报表、台帐内容和网络信息的“三对应”,建立“一图一表一卡”(即:社区[村]居民居住平面图、社区[村]居民统计表、居民就业状况信息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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