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5〕189号)的要求,为切实解决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
通过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使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司导人员的服务质量全面提高,旅游安全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诚信经营进一步加强,实现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在2006年国内旅交会前明显好转,2006年年底前根本改变的工作目标。
二、突出重点
依法打击“黑社”、“黑导”、“黑门市部”。大力整治和规范旅行社变相转让经营权、不正当竞争、不按规定为导游人员发放工资、租用无旅游营运资质车辆的行为,不明码标价及价格欺诈的恶性竞争行为;着力查处旅行社门市部违规操作团队、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司导人员态度粗暴、服务质量差、诱导游客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私自承揽旅游业务的行为;宾馆(饭店)、旅游商品购物点和旅游餐饮点违反佣金制度向司导人员私授回扣的行为,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旅游法制化建设。市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加强调研,加快起草《成都市旅游条例》,推动旅游法制化建设。
(二)建立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实行长效管理。由市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协调组织市旅游、公安、工商、交通、劳动、质监、卫生、物价部门等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执法(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
(三)进一步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广泛开展“旅游在成都,满意在成都”活动和在全市导游队伍中开展“金牌导游”评选活动,树立典型。通过活动的开展,使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做到诚信经营、诚信服务。
(四)进一步清理和整顿旅行社门市部。旅行社所设的门市部要做到“临街落地”,并实行“七个统一”,即:统一人事管理制度,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统一旅游路线和产品,统一店招,统一服装,统一实行挂牌服务。力争在2006年底前全市旅行社同所设门市部实现计算机联网销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逐步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切实杜绝旅行社门市部操作旅游团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