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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郑州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郑州市
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
(郑政办[20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二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郑州市红十字会

(2005年12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5号)精神,推动郑州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会在人道主义救助领域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
  近年来,我市红十字会认真贯彻《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依法履行职责,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作为政府人道主义工作的得力助手和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致力于“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协助政府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人道主义救助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郑州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加强红十字会工作,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对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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