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加强新闻媒体消防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采取开设消防专版、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的消防新闻宣传报道,集中对广大民众开展消防宣传和科普教育。要利用互联网开设消防网站,建设以辽宁消防网为主干、14个市消防网站为分支的消防网络系统,实现消防宣传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倡导并推动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开设消防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学生消防社会实践活动。
要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完善消防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消防安全培训网络,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培训,指导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员工进行岗前和定期消防知识培训。
(九)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和灭火抢险救援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要科学合理地划分消防监督列管范围,明确工作职责,依法实施消防监督。要强化市级即第一级消防监督部门的指导、建审、组织策划、法律和技术咨询等职能。要做强县(市、区)级即第二级消防监督工作,充实消防监督力量,着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加强公安派出所即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深入贯彻执行《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辽公消〔2005〕50号)。
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快特勤大、中队和独立作战县(市)消防队抢险救援班建设步伐,按标准配足、配强人员、车辆、器材,形成“辽中、辽南、辽西”3个区域合理的消防特勤抢险救援网络。要建立灭火剂、易损器材及相关灭火物资的后勤保障体系,实现跨地区灭火救援联勤保障机制,确保各类物资的储备和快速调用。要完善消防通信网络,建立基于公安广域网、城市800Mhz集群网的通信网络,实现跨地区、跨警种、跨行业的互联互通,确保信息传递的高效快捷。
三、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全省消防安全防控体系是各级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全省消防事业发展,提高消防工作水平的宏观决策,是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辽宁的重大举措。
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构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要本着政府统揽、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部署,层层抓落实。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责任落实,措施完善,确保有针对性、有操作性。要采取全面检查与各部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动构建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工作步伐,务求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