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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主城区大渡口组团M全部R部分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主城区
大渡口组团M全部R部分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6]29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主城区大渡口组团M(全部)、R(部分)标准分区(跳蹬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2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市主城区大渡口组团M(全部)、R(部分)标准分区(跳蹬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大渡口区跳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东以金鳌山山脚线为界,南以规划的54米宽渝滇高速路道路中心线为界,西以成渝铁路线为界,北以64米宽中环线道路中心线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为重庆都市区中部片区的生态居住区。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382.7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78.55公顷(居住和中小学用地155.45公顷、公共设施用地28.21公顷、道路广场用地43.98公顷、对外交通用地18.81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6.56公顷、工业用地2.16公顷、绿地123.38公顷),其他用地4.16公顷;规划居住人口7.5万人。
  三、在下一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结合现状编制专业规划,强化城市功能,高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搞好城市设计;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强度,保证公共设施、道路、公用设施、绿化用地,充分发挥城市土地价值,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综合交通规划,分级布置道路及步行系统,注重规划地块与外部道路的衔接,处理好规划区与渝滇高速公路、成渝铁路的关系;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加强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的生态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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