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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时期我省道路运输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五)主要目标。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建立起运力充足、结构优化、运行高效、服务优质、安全环保的道路运输体系,在全国率先初步实现道路运输现代化。省内和长三角区域的快客、快运、快修、租赁、稽查、投诉、咨询等综合网络基本形成,公共服务渐趋完善;城乡客运一体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出行更加方便;运力调节机制灵活有效,黄金周和春运需求得到保证,旅客滞留、货物积压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举报投诉、群众上访明显减少,无证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到2010年的主要指标为:客货运总量、运力结构、班车密度、维修能力、驾驶员培训总量、安全指标等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其中客运量保持全国第2位,货运量进入全国前5位;货运车辆厢式化、重型化、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指标位于全国前列,五年中集装箱车辆年递增35%以上;客货运企业集约化程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行政村准四级公路客运通达率达到95%以上,城乡客运一体化覆盖率达到50%;年机动车维修量达到1600万辆次;年驾驶员培训量达到80万人次;驾驶员培训的综合管理、服务能力达到国内示范水平;运输企业责任死亡率呈零增长。
  二、全面提升客、货、维、驾四大子行业的发展水平
  (一)优化运输网络和组织方式。发展和完善省内大中城市之间和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之间的直达快速客运网络。建立以主要旅游景区为依托、与干线客运相衔接的旅游客运网络。发展以省内中心城市为结点的超长线路结点运输。构建省内及长三角地区的快运网络,打造立足省内、联合长三角、辐射全国的快速货运体系。培育一批集约化程度高、网络覆盖面大、组织方式优的道路运输龙头企业。
  (二)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步伐。运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农村适用客车的研制和推广,进一步提高干线客运车辆档次。适当降低厢式化、重型化、专用化、社会化货运车辆规费征收标准,优化运力结构。引导运输企业选用自重轻、载质量大、能耗低、污染小的环保型、节约型车辆。鼓励运输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提高能源利用率。努力提高快速客运、现代物流、快速货运等技术含量、组织水平、服务质量、经济效益较高的业务在行业中的比重。引导运输企业以资产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组、兼并,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网络化经营。引导运输企业创立品牌,使企业之间的竞争向服务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化。
  (三)加强运输站场建设和管理。根据道路客货运流量、流向,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合理规划运输站场布局,建设一批现代化运输站场。鼓励大中城市发展综合枢纽型客运站,实现长、短途运输及与其他运输方式的“零距离”换乘。农村地区公路沿线的港湾式停靠站、招呼站,要与“乡村康庄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实现“路、站、运”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行站运分离体制改革,建立和推广客运站特许经营制度和独立法人制度,逐步形成符合市场规律的客运站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建设能够提供综合运输服务的货运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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