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全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5)9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关于加快全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关于加快全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4〕12号),加快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现就加快我省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总体思路。以满足和创造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推行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提高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为重点,以工业化的理念推进设施蔬菜产业的发展,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实施无公害和绿色蔬菜产品的安全生产发展战略,加强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储藏、加工和包装业,千方百计提高设施蔬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实现设施蔬菜产业发展由规模数量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推动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省蔬菜生产播种面积达到80万公顷,总产量提高到4000万吨,年均递增9.5%;总产值达到360亿元,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15%,比2003年增加1倍,年递增10%。全省设施蔬菜面积发展到30万公顷,其中日光温室蔬菜面积发展到20万公顷,总产值达到306亿元,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12.5%,比2003年增长1倍以上,年递增10%。全省农民人均设施蔬菜纯收入达到1000元以上。到2010年,重点建设省级蔬菜龙头企业50家,全省蔬菜加工率达到30%,蔬菜出口100万吨以上,出口创汇5亿美元。
(三)发展重点。一是以日光温室为主、大中小棚生产为辅,优先发展高效益的保护地生产;二是以农区为主、大城市城郊为辅,城郊、公路和铁路沿线和大市场周边地区要加快发展;三是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辽西地区发展,使之与辽西扶贫开发、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和高效农业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