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问题,促进“两个规划”如期达标
一是将女职工的生育保险纳入整个社保体系。省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生育保险制度,按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行“三统三分”的要求,逐步实行统一参保、统一缴费、统一管理、分定费率、分开列帐、分别支付,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确保2010年完成生育保险覆盖面90%的目标任务,使广大妇女在完善社会保障体制过程中成为最大的受益群体。二是重视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到2010年,省、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应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正职或重要岗位女干部数量要有较大增加,切实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程度。三是积极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要认真贯彻《
辽宁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规定》,公安、司法、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基层自治组织要各司其职,通过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村)”活动,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各项工作,特别要抓好县以上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建设,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四是做好分性别统计工作。省统计局及有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出台辽宁省分性别统计意见,建立分性别统计制度,抓好分性别统计试点工作,搞好分性别统计培训,提高“两个规划”监测统计质量。五是遏制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势头。各级政府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倡导男女平等,使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逐步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之内。六是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要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高校、进社区、进家庭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性别意识,为妇女创造平等的发展环境。
四、要充分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
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是政府推动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担负着指导和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的重大责任。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机制;要切实把维护和实现妇女儿童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各级政府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准确反映、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要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要深入体察妇女儿童意愿,倾听她们的呼声,做她们的代言人和贴心人,坚持不懈地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对省级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县(市、区)要加大扶持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建设,配备必要的人员编制,干部要强配,经费要专拨,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