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将专项奖励资金纳入政府预算,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加强对扶持农村客运发展有关问题的研究,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
(二)加大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1.组织开展“五进”宣传。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
2.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司法行政部门要将《
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要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
3.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通过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电信部门通过发布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4.建立基层宣传网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要在行政村、社区、学校、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普遍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每季度更换一次;在50人以上单位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
5.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公安部门要在车管所、驾驶人员考试场、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展出和播放宣传挂图和光盘,在有条件的交警执勤岗(点)展出宣传挂图。要加强对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指导,将辖区内交通事故案例汇编,提供给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机构及社区、单位、学校等。农业(农机)部门要结合农时特点,采取适合农村特点的有效形式,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
(三)严格道路通行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各地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开展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
要结合实际,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和交通事故、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及时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