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大力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安排,从2006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景区等系列活动。2006年把价格服务进社区作为工作着力点,探索有效途径和模式,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推动价格服务进农户,普及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五、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价进程
19.进一步完善价格法规体系。积极参与《
价格法》的修改和《行政收费法》的起草工作。表彰我省价格系统“四·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制定全省“五·五”价格普法规划。出台我省价格调节基金和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修订《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制订定价程序规则,修订地方定价目录,完善《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和《价格听证目录》。
20.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价进程。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安排,认真实行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执法过错追究制,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出台我省价格行政许可具体实施细则,做好价格鉴证师注册、价格评估人员资格和机构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工作。根据《陕西省价格行政行为监督实施办法》,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省价格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意识。
六、强化价格服务职能,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21.提高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质量。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重点抓好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的成本收益比较分析。开展高校教育收费、高等级公路收费、路桥收费和电力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制定我省分行业的成本核算细则。颁布我省第二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审目录,做好调定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开展规范化成本队创建活动。
22.做好价格信息服务和鉴证工作。加强价格信息网络基础建设,丰富网站内容。做好药品价格数据库建设和社会药房药品实际零售价格的公布工作。建立重要商品价格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以贯彻落实《
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为重点,依法为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案件提供涉及财物的价格鉴定服务。加大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力度,拓展交通事故设施损失价格鉴定业务。抓好价格认证中心的规范化建设。
23.加强价格研究和宣传工作。围绕当前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主要价格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提高价格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按照国家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价格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配合新闻媒体办好价格法制宣传等专题节目,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重大价格政策的告知、宣传和解释,以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