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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积极推进价格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4.完善涉农价格政策。继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适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研究建立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制定合理的烟叶、蚕茧收购价格政策。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研究探索化肥价格上涨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制度,完善价税优惠政策和淡季商业储备机制,运用综合手段调控化肥价格。继续全面清理涉农收费,取消在农民进城务工、子女上学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收费,促进农民增收减负。
  5.推进电力价格改革。根据国家深化电价改革的安排,研究制定我省上网、输配、销售电价的具体配套政策,稳步推进竞价上网,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逐步调整、简化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积极实施鼓励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政策。继续推行峰谷分时和限制高耗能企业用电的差别电价政策。取消电煤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由煤、电双方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努力保持煤电价格的相对稳定。
  6.加快推进热力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逐步建立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构成的热价形成机制,稳步试行分户控制计量收费的用户最终负担价格,建立热价和燃料价格的联动机制。
  7.完善石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合理调整成品油价格。试行煤液化、煤制甲醇等石油替代品与主要能源价格挂钩的办法,形成有利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激励机制。完善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其他可替代燃料的比价关系,合理制订销售价和分类气价。
  8.推动土地价格改革。积极做好基准地价、协议出让最低价的确定和公布工作。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试行建立征地统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的制订、公布制度,使征地补偿同地同价。
  9.建立节水型的水价形成机制。加强水价管理制度建设,制订《陕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全省城市和县城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合理调整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落实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三步走方案。加快完成水价改革第三步任务。研究制订第二轮水价改革方案。完善农田灌溉用水终端水价制度,实施居民生活阶梯式水价。
  10.全面实施污水和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未开征的地方要尽快开征。已开征的地方,要按保本微利原则调整收费标准。加大污水和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力度,提高收缴率,保证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快建立和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收费制度,进一步完善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收费政策。
  11.深化经营性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公路客运价格改革,积极疏导运输价格矛盾。规范公路通行费管理,推行听证制度。规范公路客运站务服务项目和标准。制订我省出租车、公交车、车辆停放服务和铁路、民航延伸服务等价格管理办法。推进电信、邮政资费改革,加大对电信、邮政价格的监管力度,建立诚信、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在严格成本测算、监审和充分进行价格听证的基础上,合理制订我省数字化电视收视维护费标准。推进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改革,建立适应我省旅游事业发展的价格管理体制。做好全省分级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平衡和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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