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组织架构由省卫生厅确认。
三、质控中心申请与确认
根据全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规划与年度公布专项建设计划,符合条件单位可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申请表》(附件1);
(二)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专业优势、工作设想;
(三)相关技术资料,科技项目、成果、专利及重要论文,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在学术团体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申请单位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要求报省卫生厅。
四、组织管理
(一)省卫生厅委托省医院协会负责质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专业质控中心的设置,采取自主申报的形式,省卫生厅公布拟设置的专业质控中心,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经专家论证,择优确认。特殊情况可由省卫生厅直接指定。
(三)质控中心制订、修订的有关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考核方案和培训计划等,经省卫生厅批准下发实施。
(四)质控中心的日常费用由挂靠单位或所在单位负责,省卫生厅给予适当启动经费补助
(五)质控中心定期收集各三级医院的质量信息,进行质量分析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每年向省医院协会上报上年度工作总结及当年度工作重点。省医院协会将各质控中心的分析、评价等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将视情况对外发布。
(六)质控中心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以3年为一周期,经评估确不能胜任的将撤消其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质控中心要本着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履行质控中心的各项职责,为提高我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做贡献。
(二)客观公正,依法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建质控中心。各质控中心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各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质控活动。
(三)加强指导,协调发展。省级质控中心在履行自身职责基础上,加强对各地本专业质控工作指导,市级质控中心加强与省级相应专业的省级质控中心联系,接受业务指导,积极推进我省质控体系的建设,促进医疗质量控制协调发展。
(四)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专科质控中心要对质控中心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提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省卫生厅将定期组织开展各专业质控中心的交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促进质控中心健康、顺利地发展。
附件: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申请书
申请单位
申请专业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2006年 月 日
广东省卫生厅
二○○六年
填 写 说 明
一、申请书各项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易辨。经审查,若填写内容不真实,则取消申请资格。
二、第12页科技优势的两栏项目名称中需用括号注明是那一级别及承担单位排名。
三、申请书一式10份,用A4纸打印,并于左侧装订成册。
附:
按以下顺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