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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二00六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全面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机构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普遍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做到基本覆盖全部困难群众和群众的各类困难。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成果,逐步把敬老院办成农村社会养老的重要机构。继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医疗救助,规范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管理,逐步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覆盖范围,加大救助力度,当年医疗救助资金结余率一般控制在20%以内。启动城乡低保对象白内障复明工程,完成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白内障复明手术。开展贫困家庭需手术治疗儿童的试点工作。启动农村住房救助,全年完成1万户农村低保家庭的危、旧房改造。协助抓好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政策落实。结合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适度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水平。加强灾害救助应急机制建设,修订完善救灾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救灾演练。多形式组织开展减灾防灾活动,提高社区减灾、防灾、救灾水平。认真做好新灾救助工作。
  探索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深入研究分析社会福利供需关系,组织实施《浙江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以老年福利为主体,以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为主要对象,坚持救助帮扶和福利服务相结合,坚持公共福利服务与社会化公益服务相结合,坚持重点服务和扩大覆盖对象相结合,深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提高机构福利服务水平,健全社区福利服务网络,建立民间组织参与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满足不同层次需求,覆盖城乡,惠及外来人员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完善养老服务网络,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加大养老福利机构设施建设力度,全省综合社会福利床位数增长10%以上,城市90%的社区和农村35%的老年人协会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基本完成具有手术适应症孤残儿童治疗、康复任务,探索建立“明天计划”开展的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关爱孤儿”行动,为全省1.2万名孤儿提供助学、助医、基本住房等救助,建设4个儿童福利机构,探索孤儿救助安置新办法。抓好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各地新、改(扩)建一批救助管理站,增强救助管理站功能,依法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扶助网络。大力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助人自助”的慈善和社会工作意识,进一步完善慈善网络,规范慈善基金运营管理办法。筹备召开全省慈善会议,表彰慈善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资助、公益互助等办法,培育发展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慈善救济和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社会捐赠工作,逐步增加捐赠接收站(点)的数量,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社区建立“慈善超市”和分店。探索建立志愿者、义工制度和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出台倡导推广社区志愿服务的文件,规范志愿服务。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元;广泛推行项目管理制度,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综合效益。认真探索研究福利企业发展新出路,争取建立福利企业回报机制,更好保障残疾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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