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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
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工商局、省经贸委、省农林厅、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省工商局、省经贸委、省农林厅、省知识产权局 2006年1月)


  为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培育知名品牌,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商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一)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到2010年,全省注册商标总量达25万件,比“十五”期末增长70%;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数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二)商标发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全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80件,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新认定省著名商标500件。
  (三)商标对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到2010年,我省中国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的销售产值占全省工业销售产值的比重达到35%。
  (四)商标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商标宣传普及面不断拓宽,全民商标认知程度不断提高,尊重和保护商标的良好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鼓励、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二、工作重点
  (一)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制造业商标。按照新型工业化要求,以知识产权的创造、占有、运用为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技术层次较高、拥有终端产品生产能力、具备形成自主专利技术潜力的制造业企业加以培育。同时,积极支持以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机械、化工、轻工、纺织、汽车、冶金、建材等产业,不断提升制造业品牌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并举,鼓励企业加快创新能力建设,走自我特色的商标发展之路,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高新技术企业商标,为我省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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