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提高驾驭全局、领导发展、处理利益关系和务实创新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正确分析判断形势,善于谋划和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发展事务的综合协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和完善巡视工作,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9.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继续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扩大基层民主,全面推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侨务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一步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及决策责任制度。加快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行政赔偿制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40.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巩固全省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保持和发扬全省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提高全民国防意识,继续做好“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41.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省共产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忠实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大力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深入调查研究,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各族人民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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