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城镇消防规划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同步修订、同步实施。全省城镇2005年按有关要求完成消防规划编制,落实到各年度按规定实施。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把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分别纳入市政规划建设和建筑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和验收使用。切实保障消防供水,全省城镇要新建市政消火栓4367个,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城镇的建筑密集地段、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耐火等级达不到要求的棚户区、古建筑较多地区的市政消火栓2005年应达到国家标准。加强消防站建设,全省新建消防站50个,无特勤消防站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要完成建设,无消防站的县城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大中城市小型消防站。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新增消防车188辆,配齐侦检、救生、洗消、破拆、输转、照明、堵漏等特勤器材装备,空气呼吸器等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达到每人1套。可采取社会招聘、地方政府出资代征等多渠道弥补公安消防部队警力不足。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每队原则上应不少于16人、2台消防车,“三州”城镇面积1平方公里、城镇人口2万人以上的每队应不少于10人、2台消防车,器材达到最低配备标准。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地方、企业和民间组织的作用,重点加强城市社区、企业、乡镇政府专职、企业专职、消防保安、民办消防等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城市城区、独立工矿区难以为继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可采取政企合办、政府接管,改建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制镇应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广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
三、完善消防重点管理体系
把人员集中和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区,重大政治、商贸、文化、体育等大型活动作为社会消防管理重点严格监管,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抓好电子信息、水电、机械冶金、医药化工、食品饮料、旅游等新的支柱产业的消防安全,新、改、扩建项目必须高起点、一步到位同步搞好消防建设。推进全省旅游景区消防建设,峨眉山景区应建消防队(站)。进一步改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基层消防基础工作,开展社区消防建设达标活动。推广“10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经验,加强建制镇消防工作,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推进消防宣传“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3年内达到标准要求。加大省、市、县消防培训教育力度,提高业主和全民消防安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