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
(川办发[2005]44号 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我省自1998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广泛赞同。随着工程建设的深入实施,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全面推进天保工程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建设生态四川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中的作用,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天保工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强使命意识,谋划新的发展
实施天保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实现自然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程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增强使命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工程建设。认真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面临的新情况,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化体制改革,加快培育后续产业,千方百计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推动工程在更高起点快速发展。牢固树立工程意识、质量意识、创新意识,坚决克服松劲思想、疲劳思想和“等、靠、要”的思想,努力开拓创新,精心组织实施,为建设生态四川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强化工程管理,提高建设成效
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成效。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将森林管护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明确森林管护人员职责和权利,加强对森林管护人员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治林,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和乱征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强化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强化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大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管理力度,切实把好规划设计关、种苗关、施工关、检查验收关和幼林成林保护关。加强工程异地建设的管理,以合同形式明确工程异地建设的内容、方式、管理方法和双方责任。搞好天保工程档案管理,保证档案齐全、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