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50家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通知
(郑政文〔200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步伐,发挥科技进步与创新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我市组织技术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编制了科技发展规划,并进行了专家论证,选择了50家企业作为我市“十一五”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
一、营造发展的良好环境。我市已将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发展规划纳入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积极创造条件,优先支持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要推动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促使其成为研发、投入和产业化的主体。
二、加强科技投入。市各类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争取国家、省各类计划资金支持。各县(市)、区要对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予以重点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创业(风险)投资资金与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结合,扩大企业融资渠道。
三、支持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在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中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支持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促进企业关键技术的改造升级。
四、加强动态管理。各企业要将科技发展规划细化至年度计划,市科技局每年年终对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计划的,不再作为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对新发现的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要及时补充。
附件:1.郑州市“十一五”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郑州市“十一五”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报表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郑州市“十一五”成长型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一、光机电体化(13家)
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