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北京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定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的具体办法,先从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做起,分类分期推进中小学新一轮达标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初中建设工程,启动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大对城区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全面投入力度,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采取强有力措施,组织引导资源向城区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流动,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努力办好市民身边的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总结交流区县推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提高区域义务教育整体水平。
13.加快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加强区县城域网建设,形成市、区县、学校联接畅通的网络体系。建设教学资源库群和中小学数字图书馆,实现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完善管理信息平台和办学条件统计分析系统,提高考试招生、学籍管理、人事管理、设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课程资源库群的应用。研究制定北京市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意见。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加强城乡教育交流,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14.提高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贯彻落实《
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经济困难家庭儿童保育费减免制度。继续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不断提高依法办园质量。推进0—3岁社区早期教育,提高婴幼儿及看护人的受教育率。加强农村乡镇中心园建设,开展市级示范园与乡镇中心园手拉手对口支教活动。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级类幼儿园信息化建设标准。为14所早期干预试点幼儿园配备教学和康复设备。做好特殊人群教育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康复培训资源教室建设,完成23所特殊教育学校必备设备的配备。做好新疆高中班扩招工作。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15.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北京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规划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工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结构调整,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并举,大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稳步推进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应市场、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