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京教工[2006]1号)
各区(县)委教工委、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两委机关各处室,各直管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06年1月16日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提高教育发展质量为主题,深入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大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大力推进教育结构调整和体制创新,大力促进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教育需求紧密结合;着力促进统筹协调,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努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切实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和城乡区域教育全面协调发展,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勇于创新,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首都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2006年,高中阶段招生规模保持稳定,普通高中计划招生7.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计划招生5.7万人。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市属市管高校计划招收6460人,比2005年增长9.1%,其中博士生492人,硕士生5968人。稳步发展本专科教育,计划录取8.4万人,比2005年增长5.3%,其中本科4.2万人,高等职业学校4.2万人。推动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广泛开展。
2.加强对首都教育的统筹规划。落实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颁布实施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制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等重点专项规划。指导区县、高校编制并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完善规划执行监控机制,把规划作为项目审批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建立规划年度监测报告发布制度。研究制定首都教育2020发展纲要,提出今后15年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奋斗目标、指导方针和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