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5)88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我省经济振兴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按照省委部署,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明确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指导思想、培训对象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作用,实现培训需求与资源的有效对接,突出第二产业技能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以就业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为广大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提供服务。
(二)普惠制就业培训对象和目标。凡我省城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中的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都可以参加普惠制免费培训。
2006年至2008年,全省完成培训城镇离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和其他失业人员70万人,进城务工农民培训60万人。
二、整合培训资源,实现培训需求与培训资源的有效对接
(一)准确掌握培训需求,科学制定就业培训计划。各地要认真落实失业登记制度,加强离岗失业人员信息数据库建设。市、县政府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站,摸清城镇各类需要培训人员的基本状况,包括数量、年龄结构、文化素质、技能结构、就业需求、培训意愿等;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和招用农民工数量较多的用人单位,了解进城务工农民的培训意愿。各市要及时将情况报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制定全省普惠制就业培训计划,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各市要认真组织培训需求与资源的对接。
(二)整合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搭建普惠制就业培训平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教育培训机构要打破行业和地区、所有制界限,整合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省将组建冶金、焊接、数控机床操作等10个技术工人培训集团。以15所高级技工学校和70所高等职业院校为依托,建设85个省级高等就业培训基地;以75所技工学校、120所中等职业学校和 54 所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为依托,建设 249所省级中等就业培训基地。培训集团和培训基地,作为普惠制培训的载体,面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就业培训。
(三)坚持市场运作,促进资源对接。各市应通过组织公开招标方式,将年度培训任务落实到具体培训单位。培训单位要根据培训任务要求,提出本单位招生计划。各市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单位的招生计划,应通过新闻媒体、辽宁就业培训网站、各级劳动力市场和社区公开发布。各地劳动力市场要向社会发布包括工资价位、用人倍率等内容的市场用人需求状况报告,力求使离岗失业人员了解全市培训情况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自身培训方向,及时选择培训单位。
(四)创新培训机制,实施分类培训。各类就业培训基地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培训。要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编制就业培训实施方案。要结合各类学员的年龄、技能水平、文化水平和求职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就业培训形式。可以实行全日制、半日制、夜校制培训;可以实行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也可以采取就业培训基地与企业联合办学的形式开展就业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化教育、计算机互联网开展远程就业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