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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5]8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和农业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制订农业标准为基础,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载体,以产品认证、例行监测、质量追溯、市场准入为手段,以建设有龙头企业带动的示范基地为重点,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质检体系、认证体系,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在对现行农业地方标准清理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年均制(修)订地方标准100项,到200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 

  (二)强化标准化管理。对农产品实行严格的“从土地到餐桌”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建立农业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在大中城市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在产地和流通环节开展农产品例行检测和质量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在95%以上。

  (三)加快农产品认证步伐。到2007年,全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达到种植业和养殖业总规模的50%,其中,“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基本实现无公害化,产品认证数量达到1000个;绿色食品种植业生产面积1000万亩,畜牧业、水产业占总规模的10%,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达到500个,年生产总量500万吨,其中加工产品产量占50%以上;鼓励有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有机食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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