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建设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城镇基础设施总体发展目标要求,坚持地下设施与地上设施、地下空间和地上空间同时规划建设的原则,列出年度建设计划,重点加强城镇交通、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划加快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和建设。各地要坚持公交优先的原则,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快公共客运场站和停车场站的建设,彻底根治和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的现象。到2010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的城市供水、排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要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他大城市要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中小城市要超过自治区规定的全区发展目标以上水平,重点城镇也要力争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全区发展目标水平。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的供水系统要逐步实现分质供水,供热系统要达到分户计量标准。
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搞好国、省道与城市出入口连接道路建设。2010年以前要以设市城市和重点城镇之间的交通畅通连接为重点,加快公路和运输场站建设。
电力部门要加快电力输配网线的改造,到2010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城市建成区内的空中电力输配网线要全部进入地下;其他设市城市建成区内的主次干道以及广场等公共活动空间范围内的空中电力输配网线要全部进入地下。
教育部门要适应城镇人口快速聚集的要求,按照当地城镇化发展目标,以确保城镇适龄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把城镇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与城镇住宅区建设和城镇新区建设同步进行。
水利、林业等部门要重点搞好城市河道整治、防洪及城市郊区绿化和生态防护林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城市通讯、消防、人防、地震及其他防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六、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加快城镇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呼和浩特市要在2010年以前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包头市要在两年内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赤峰市、通辽市和基础条件较好的盟市所在地城市(区)要在2010年以前达到自治区级园林城市标准。要开展城市资源循环利用的规划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污水处理、中水利用和垃圾处理产业化。2010年大城市基本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2020年所有城市都要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基本实现垃圾处理产业化。各盟市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场、垃圾处理场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