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统筹利用邮政金融工具,支持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多年来,邮政储蓄和汇兑业务为农牧民群众理财致富和劳务资金回流农村牧区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农村牧区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当前,一要发挥邮政汇兑点多面广的优势,从提高农村牧区网点联网率、规范邮政汇兑业务处理、保证及时全额兑付以及做好售后服务等方面提升农村牧区汇兑业务的服务质量,确保农村牧区各类资金回流渠道畅通,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服务。二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邮政储蓄机构的各项基础条件,进一步完善邮政储蓄机构的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探索支持“三农”发展的有效手段和服务方式。要积极争取更多的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牧区,支持农村牧区经济建设。三要积极拓展农村牧区代理业务市场,开办“三农”保险业务,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险体系。加强与各类保险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利用旗县及苏木乡镇邮政代理保险网点,大力发展养老险、健康险、家财险、农牧业种养险等险种,为促进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四)充分利用邮政报刊发行渠道,繁荣农村牧区文化生活。邮政是我区农村牧区报刊发行的主要渠道,是农牧民群众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获取科技致富信息以及农村牧区中小学生订阅书报刊的重要渠道,也是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重要载体。邮政部门具有网络优势和国家赋予的出版物经营资质,文化出版部门要统筹好邮政系统与新华书店、教育、农牧业科技等部门和单位的业务协作关系,发挥各自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共同推动中小学教科书、报刊和农牧业科普图书下乡工作。一要积极参与农村牧区中小学免费教科书的发行工作,减少流通环节,减轻农牧民负担。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的发行要按照《
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办理。二要依托“三农”服务点,开展以服务“三农”为主题的书报刊流动销售活动。三要改进农村牧区投递服务,扩大农村牧区报刊发行,丰富农村牧区文化生活。
(五)充分利用邮政网点,积极开展各种便民服务。邮政部门开办了以代办、代收、代付为主的各类代理业务,各有关部门要利用这一平台,支持邮政部门在广大农村牧区开展更多的便民服务业务。一是邮政部门可与农电部门协商,利用邮政的众多网点和收费平台,在农村牧区推行邮政网点代收电费服务业务。邮政部门可与各旗县财政部门协商,通过邮政网点代理发放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工资。二是利用邮政网点开办面向农村牧区的火车票订送业务。要在农牧民工进城务工和返乡高峰期,方便农牧民购票,有效解决农牧民买票难的问题。三是公安部门要加强与邮政速递部门的合作,为农牧民和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办理居民身份证等速递服务。计生部门要利用邮政储蓄和邮政电子汇兑业务平台和网点资源,做好在全区范围内代理发放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