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消费领域。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鼓励使用绿色产品,如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等。抵制过度包装产品的消费。
三、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一)强化规划对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要抓紧编制《四川省发展循环经济“十一五”规划》,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快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节能、节水、节地、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和核算制度。加快制订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制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逐步健全和完善我省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核算和统计指标体系。
制订和实施具体推进计划。各级发展改革(计)委、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的推进计划。省级有关部门要区分行业、区域的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指导,以试点示范为先导,全面推进原材料产业、加工工业、农业等各个领域循环经济的发展。研究制订矿产资源集约和综合利用、水资源节约利用、能源节约利用、重点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推进计划。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各级政府要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提升产业结构,发挥自身优势,改善产业布局,增加就业为目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重点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高技术和新兴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环保产业,提高非资源依赖型产业的比重,形成多元化的新型支柱。
加快产业转型步伐。依靠宏观调控和西部开发的政策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加快用高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产业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限制和加快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大力发展集约化循环式农业。
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开发区和重化工业集中地区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对进入各类园区的企业要提出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废物排放等综合控制指标要求,围绕优势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
(三)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充分发挥科技优势,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带共性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将其纳入科技开发计划和产业化发展计划,提高循环经济技术开发水平和创新能力。组织开发和示范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特别是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突破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