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是金融机构地址代码,采用《全国清算中心代码》(GB13497—92)中的地址代码的编码方法。上海市金融机构地址代码统一为2900。
(十)是金融机构组织类别代码,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H(Headquarter)—总行(或总部)、B(branch)—分行(或分部)、S(sub-branch)—支行、O(others)—其他分支机构。二级分行和营业部视同支行。
(十一)—(十四)是金融机构办理许可证的顺序号。每一个金融机构一个序号,上海市同一类别的金融机构应连续编号,不能重号或空号。
金融许可证上的金融机构编码应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机构许可证编码方案》的要求编制,对已设机构原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换发新证时,机构序号初始号由金融机构确定。新设机构,按照同类机构编码编制方法顺序编制机构编码。变更的金融机构,仍使用原有编码。如涉及异地迁址,编制新的编码并通知机构原所在地监管当局注销原机构编码。被撤销的金融机构,原编码应予注销,不再使用;金融机构如吸收合并,只保留负责组建的金融机构的代码;若新设合并,则按新设机构编制编码,原有机构编码注销。如金融机构的许可证遗失,补发新证的机构编码不变,流水号不同。
所有领证金融机构的编码全部录入金融许可证数据库。
附件二
公告样本
(许可证颁发或换发)
┏━━━━━━━━━━━━━━━━━━━━━━━━━━━┓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 公 告 ┃
┃ ┃
┃下列机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批准,颁 ┃
┃(换)发金融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
┃ 机构名称:××银行 机构编码: ┃
┃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
┃ ┃
┃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 ┃
┃ 以上相关信息可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 ┃
┃(www.cbrc.gov.cn)查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