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北京市大型
物资运输公司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
(京劳社医保发[2006]12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因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于2002年8月被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取消定点资格后,该院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和积极整改。根据该院的申请,近期,市、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该院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认为该院已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经研究决定,恢复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2月1日起恢复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二、北京市大型物资运输公司医院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后,其定点医疗机构类别为:综合;等级为:一级合格;定点医疗机构编码为:061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