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吸取火灾教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规范自律
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吸取火灾教训,要迅速按照公安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消防安全大检查,要逐一对单位的建筑布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管理,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以及防火巡查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查必须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带队,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确定专人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巡逻职守。检查中,要将防火巡查是否落实路线、频次、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符合单位实际,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维护管理到位并运转正常,消防控制室及重点部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在岗在位,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要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应急措施,结合每名员工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实地演练,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和安全救护水平。冬防期间,凡是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酿成火灾事故的,要从重、从严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深化教育、加强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各区(县)要结合冬春季节和节日火灾特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一要落实各行业、系统和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消防宣传职责,深入社区、单位开展消防宣传和巡回检查,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火灾预防、报警和扑救初起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利用公告、公益广告、短信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普及冬季防火安全知识。三要督促各行各业和各单位加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四要及时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受理群众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及时依法查处,切实保障公民的消防安全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