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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企业便捷服务蓝色通道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企业
便捷服务蓝色通道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5年12月29日 深府办[2005]179号)


  《深圳市中小企业便捷服务“蓝色通道”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中小企业便捷服务蓝色通道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创新政府服务手段,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实施深圳市中小企业便捷服务“蓝色通道”工程(以下简称“蓝色通道”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蓝色通道”工程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支持、引导和整合资源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中小企业构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企业信息化应用便捷通道。政府主要做好规划、协调、推动和服务等工作,项目建设投资由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负责。
  二、服务目标
  总体目标:根据中小企业服务需求,不断创新服务产品,提升政务效率、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和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06年建成中小企业政务服务平台,集成政策信息,提供服务指引,实现政府资源与企业的直接沟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全市20%中小企业进入“蓝色通道”,享受便捷服务。2007年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融资担保、咨询服务、技术创新、培训交流、创业辅导和产业协作等服务功能,进入“蓝色通道”中小企业达到50%。2008年基本完成“蓝色通道”工程建设,“蓝色通道”便捷服务基本覆盖全市中小企业。
  三、主要内容
  “蓝色通道”工程包括政务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信息化应用平台,主要内容是:
  (一)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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