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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5年12月23日 深府办〔2005〕173号)


  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深圳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5年11月29日)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九部委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5〕103号,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大力推进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发展,标志着我国银行卡产业将步入一个良性快速发展阶段。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意见》精神,促进深圳市银行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意见》的精神,结合深圳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深圳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深圳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意见》为指导,以向全社会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宗旨,建立健全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努力完善用卡环境,加大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对持卡人权益的保护,进一步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努力提升银行卡产业的竞争力,降低风险,积极促进我市银行卡产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深圳市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原则:根据《意见》的要求,按照“政府推动、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行业自律、市场机制、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银行卡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银行卡应用的宣传,努力提高银行卡安全风险防范水平,积极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加快银行卡产业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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